此外,趋势家电产品同样增长迅猛,游戏电视4小时成交额超去年全月。
要严格遵守大会各项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守好纪律规矩底线,以实际行动展现宁夏代表团的良好形象。要以极端负责态度行使民主权利,不折不扣执行大会选举纪律规定,确保大会选举任务圆满成功。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世界瞩目、全党关注、群众期盼,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团结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0月15日上午,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宁夏代表团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党的二十大代表、自治区党委书记梁言顺主持会议并讲话。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履好职、担好责、开好会。(宁夏日报记者 马晓芳 周一青/文 左鸣远/图)。推选梁言顺为团长 张雨浦为副团长 陈雍为秘书长10月15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代表团在驻地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强调,各位代表肩负着沉甸甸的政治责任,饱含着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信任,承载着全区46万多名党员和720多万各族人民的重托。要聚焦大会主题,认真负责审议好大会报告等文件,切实把精髓要义领会好把握好,使审议的过程成为感悟思想伟力、坚定历史自信、增强信心斗志的过程。2021年12月,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并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月14日,记者从宁夏自然资源厅获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决策部署,为进一步严守耕地红线,遏制违法乱占耕地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宁夏自然资源厅在全区公开通报10起土地违法案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9月,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会同彭堡镇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2021年10月,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2022年4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扁担沟镇人民政府会同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和综合执法局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
【案例九】原州区彭堡镇撒门村村民马某非法占地案2020年8月,马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撒门村耕地0.72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68亩)建设住宅。2021年5月,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13.30万元,责令退还土地,没收违法建筑物6456平方米,责令拆除建筑物7866平方米,2022年3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9月,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4月,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
【案例八】红寺堡区柳泉乡水套村村民王某某非法占地案2014年4月至2018年12月,王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水套村农用地204.16亩(其中林地22.05亩)搭建洗砂场和石料场。2021年6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4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缴纳土地修复费用22.28万元。2021年12月,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41.82万元,责令恢复土地原状。
2021年7月,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判处郭某某等6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其中5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0.5万元。2022年1月,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8.32万元,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
此次公开通报的土地违法案例具体为:【案例一】银川市建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期间,银川市建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银丰村耕地18.38亩建设道路工程项目。【案例三】宁夏和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20年8月至9月期间,宁夏和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高桥村耕地19.73亩建设临时工棚。
【案例十】西吉县兴隆镇红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破坏耕地案2003年5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固原市西吉县兴隆镇红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西吉县兴隆镇永久基本农田15.68亩开采砖瓦用粘土。2021年5月,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17.98万元,责令退还土地,没收违法建筑物14923平方米,责令拆除建筑物5251平方米2020年11月,利通区自然资源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9月,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望远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建设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土地已复耕。2021年4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缴纳土地修复费用22.28万元。2021年6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4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例十】西吉县兴隆镇红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破坏耕地案2003年5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固原市西吉县兴隆镇红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西吉县兴隆镇永久基本农田15.68亩开采砖瓦用粘土。
2021年4月,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案例六】利通区扁担沟镇南梁村郭某某等6人非法占地案2015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郭某某等6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草原735.65亩改变用途。
1人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0.2万元,没收犯罪工具拖拉机1辆。扁担沟镇人民政府会同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和综合执法局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
2021年12月,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41.82万元,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并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12月,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土地已复耕。2021年9月,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会同彭堡镇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
2021年5月,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13.30万元,责令退还土地,没收违法建筑物6456平方米,责令拆除建筑物7866平方米,2022年3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二】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21年3月至4月期间,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五里台村耕地26.81亩建设临时工棚。
【案例九】原州区彭堡镇撒门村村民马某非法占地案2020年8月,马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撒门村耕地0.72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68亩)建设住宅。2019年9月,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10月,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土地已复耕。【案例八】红寺堡区柳泉乡水套村村民王某某非法占地案2014年4月至2018年12月,王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水套村农用地204.16亩(其中林地22.05亩)搭建洗砂场和石料场。
9月14日,记者从宁夏自然资源厅获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决策部署,为进一步严守耕地红线,遏制违法乱占耕地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宁夏自然资源厅在全区公开通报10起土地违法案例,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1月,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8.32万元,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案例三】宁夏和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20年8月至9月期间,宁夏和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高桥村耕地19.73亩建设临时工棚。此次公开通报的土地违法案例具体为:【案例一】银川市建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期间,银川市建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银丰村耕地18.38亩建设道路工程项目。
2022年3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7月,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判处郭某某等6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其中5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0.5万元。
【案例五】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兴民村苏某某非法占地案2011年7月至2021年11月,苏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兴街道办事处农用地24.96亩(其中耕地22.46亩,林地2.5亩)建设砖厂。【案例七】利通区高闸镇韩桥村王某非法占地案2020年10月,王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耕地1.08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96亩)建设房屋。
【案例四】银川花岸拾海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21年3月,银川花岸拾海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永宁县望远镇耕地2.19亩建设卡丁车跑道及相关附属设施。2021年5月,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17.98万元,责令退还土地,没收违法建筑物14923平方米,责令拆除建筑物5251平方米。